华北电力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付费业务缴费流程
时间: 2025-11-06 来源:
依据《华北电力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开放共享服务管理细则》严格遵守“谁使用,谁预约,谁付费”,中心根据付费人填写的《校级公共平台仪器设备资源使用机时确认单》收费,执行多不退,超时需补交超时费用的原则。中心业务部门会不定期向付费人发出缴费通知,付费人核对测试收费项及需缴费金额,有差异的由发出缴费通知业务所属中心人员解答,核对无误的请按以下条款办理。
一、校内教职工付费
1、校内付费人根据分析测试中心业务部门发出的缴费通知,填写一份《校级公共平台仪器设 备资源使用机时确认单》,校内转账业务不需要开发票,确认单是校内办理缴费业务的有效凭据(当合同订单协议使用);
2、录入并导出内部转账结算单:【财务处】→【财务综合服务平台】→【网上报销】→【日常报销】→【日常费用报销(网上自助报账系统)】→【项目转账-实验室大型仪器共享】
注意事项:付费人在内部转账结算单用途栏必须按格式填:付费人XXX+确认单编号+付分测中心/高性能计算中心测试费;
3、打印内部转账结算单和《校级公共平台仪器设备资源使用机时确认单》及其他相关材料, 交到科研楼 K202 尹老师。
二、校外人员单位付费
1、校外付费人汇款转账完成后(单位名称:华北电力大学;银行账号:11001016000056055041;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北京沙河支行;银行联行号:105100021035),将银行回单或支付凭据(不限于截图等方式)发给中心业务经办人员,提供开发票信息;汇款转账的用途栏必须按格式填:付费人XXX+确认单编号+付分测中心/高性能计算中心测试费;
2、付费人或中心业务经办人员填写一份《校级公共平台仪器设备资源使用机时确认单》,并打印银行回单或支付凭据及其他相关材料,交到科研楼K202尹老师;
3、涉及预开发票的业务,单次预开3万及以上收费业务,各中心业务经办人员申请开发票需要提供合同,填写预开发票申请承诺。
三、其他说明事项: 校外付费人业务全部需要开发票,财务处统一开具数电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税率3%,其他税费为税金的12%,税费合计约为合同额的3.3%;付费人确认开票内容、 发票类型后,中心业务经办人员才能填写开发票申请;目前中心业务的开票内容只能是“测试费”; 接收电子发票的手机号码填校内经办人员号码,请校内经办人员收到电子发票确认无误后再转发给付费人;校内开票时间为到款认领入账完成三个工作日左右,财务处有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需要咨询以上业务办理流程的可电话联系尹老师 联系电话:6177-17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