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领导带队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教电〔2021〕294号)文件精神,结合2021年上半年实验室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11月17日,由副校长檀勤良带队,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科学技术研究院、保卫处、教务处和后勤管理处等主要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对学校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和新能源学院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开展现场检查、反馈检查意见等方式,重点对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和新能源学院的危化品全流程管理,特种设备、常规冷热、高压反应釜与旋转机械等实验用设备的使用情况,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室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向各单位负责人反馈,要求立即整改。

檀勤良强调,近年来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中,爆炸和火灾占比较高,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完成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的自纠自查工作,不丢盲点,不留隐患。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危化品全流程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强化应急预案管理与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切实维护校园的平安和谐。

本次检查是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实施的重要工作内容,通过检查进一步督促各单位认真排查整治实验室安全隐患,推动各项工作的认真落实。

审核:朱正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