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关于高校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考核的相关要求,《华北电力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等文件规定,为统筹做好上级部门及学校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启动2024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4年12月31日之前建账的原值40万元及以上教学科研用大型仪器设备。

考核数据统计时间:2024  1 月 1 日—2024  12 月 31日。

二、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面向仪器机组考核,包含大型仪器设备管理规范、使用效益、共享成效等方面。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件1《华北电力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效益考核评分表》在机组考核基础上,对各二级单位的管理成效进行考核评价。

三、考核程序

第一阶段为二级单位考核,各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本单位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进行考核(时间安排:202535—2025320日),具体流程如下:

1.自查自评。设备管理人员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效益考核评分表》(附件1华北电力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服务成效填报表》(附件2),并附必要的支撑材料,提交至二级单位考核小组

2.评审打分。二级单位考核小组采取听取汇报、资料审阅、现场抽查等方式,依据设备管理人员提供的材料,对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效益进行评审;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2024年度管理实际情况,填报《华北电力大学xx学院系、研究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考核评价表》(附件3)。

3.提交材料。二级单位考核小组提交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于2025320日前提交至两校区实验室管理部门电子版发送到lab@ncepu.edu.cn52651662@ncepu.edu.cn由实验室管理部门汇总提交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

第二阶段为学校考核阶段,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各二级单位大型科研仪器管理成效进行评价考核。

四、数据填报要求

1.真实性。大型仪器设备运行数据结合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电子记录和大型仪器设备机时记录本进行填报,奖励、专利和论文数据应有相关支撑材料。 

2.完整性。大型仪器设备年使用总机时是指用于实验、检测、测试、培训等教学科研活动的总时间,包括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要的后处理时间。 

3.准确性。大型仪器设备年使用总机时、共享机时和服务总收入等字段信息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填写,各字段应满足以下校验关系:(1)年使用总机时=教学机时+科研机时+社会服务机时(2)对外共享机时≤年使用总机时(3)服务总收入=社会服务收入+校内服务收入     

五、其他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动员,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考核结果将予以通报,并作为实验室设备购置预算额度测算、设备购置论证等的重要依据,对使用效能优良的设备将在设备维修、功能开发、分析测试中心大型仪器测试费上予以支持奖励对使用效能不合格的设备将进行整改或校内二次调配。对于管理成效突出的二级单位,将在实验室建设、运行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对于管理成效较差的二级单位要求限期整改。

2.请各单位核对仪器共享平台已有设备的信息完整性(例:设备照片、设备负责人、设备管理员、联系电话、设备地点、收费标准等),并于2025331前将本单位尚未录入平台的大型科研仪器(单台套价值在40万元及以上)进行入网登记。

3.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于3月8日前将《仪器设备绩效考核联系人信息表》(附件5)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工作联系人。

4. 联系人:

北京校部:

蔺老师,010-61771055   lab@ncepu.edu.cn

保定校区:

老师,0312-7522307   52651662@ncepu.edu.cn


附件:

附件1:华北电力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效益考核评分表

附件2:华北电力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服务成效填报表

附件3华北电力大学xx学院系、研究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考核评价表

附件4:仪器设备考核参考名单

附件5:仪器设备绩效考核联系人信息表

 

                                 实验室管理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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